江軍芳代表:
您提出的《關于乳腺癌病患者醫(yī)療費用報銷的建議》(第20170125號)的建議收悉,結合我市醫(yī)療保險政策,答復如下:
一、乳腺癌是女性惡性腫瘤中最常見的腫瘤。在乳腺癌患者中,約有20%-30%的患者是人類表皮生長因子-2(Her-2)陽性?!昂召愅 笔怯糜趯Γ℉er-2)陽性患者治療的一種進口藥物,是一種生物靶向治療。目前有研究顯示,“赫賽汀”對(Her-2)陽性的乳腺癌患者大部分療效較好,但是對FCGR3A基因為FF型患者治療無效。對于某些患者急需,價格昂貴的進口藥,國家正在進行集中談判,談判確定后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其納入醫(yī)保目錄,我市沒有權限將“赫賽汀”納入醫(yī)保目錄。今后我局將積極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。
二、我局對清遠市門診特定病種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,于2015年12月下發(fā)了《關于印發(fā)<清遠市基本醫(yī)療保險門診特定病種管理規(guī)定>的通知》(清人社〔2015〕287號),自2016年1月起門診特定病種設定為7個門診指定病種,20個門診特殊病種,7個門診補助病種。其中,乳腺癌為新增的門診指定病種,乳腺癌術后內分泌治療、藥物靶向治療,其門診報銷比例與住院的報銷比例一致,最高實際支付限額與參保人參加的險種的支付限額一致。新的管理規(guī)定實施以后,切實提高了門診特定病種參保人的醫(yī)療待遇。
感謝您提出的寶貴意見,以及對我市醫(yī)療保險工作的關心與支持。
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17年4月7日